近期發現不法集團非法盜用或冒用本所電話,以電子郵件或律師信函通知不特定人不實詐騙訊息,本所提醒,若有公司行號或民眾收到署名或冒稱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之電子郵件或信函等不明訊息,切勿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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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發現不法集團非法盜用或冒用本所電話,以電子郵件或律師信函通知不特定人不實詐騙訊息,本所提醒,若有公司行號或民眾收到署名或冒稱亞律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之電子郵件或信函等不明訊息,切勿輕信!

本所榮登智慧局2026年2月商標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排名前10大事務所

日本專利主要分為特許(發明)專利、實用新案(新型)專利、意匠(設計)專利。各類專利均由日本特許廳(JPO)受理,並分別依《特許法》、《實用新案法》、《意匠法》規範。申請人可依保護的重點,例如技術、結構、外觀選擇申請類型並提出專利申請。案件經核准或完成登錄後,權利人即可在法定期間內取得排他性權利。

歐洲專利是透過歐洲專利公約向歐洲專利局提出的統一申請制度,特色在於申請人只需向歐洲專利局提出一份專利申請,即可由歐洲專利局依同一套程序完成檢索與審查,並取得檢索報告與初步意見作為早期判讀依據,所以常被用來提高前期決策效率。歐洲專利核准後採『領土束性』原則,並非自動於全歐生效。申請人需於核准公告後 3 個月內,在傳統生效路徑(分國登記)或單一專利路徑(UP)之間做出決策,才能在目標國家取得實際保護。

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商品銷售模式已由傳統實體通路轉向高度依賴線上平台,其中智慧財產權相關之權利主張,亦隨之成為電商交易中最為常見且具即時影響性的法律風險之一。

本所榮登智慧局2026年1月專利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排名前15大事務所